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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7-04 00:00:00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为支持各校师资队伍培养与重点学科建设,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名额
全校共36个选派名额,各单位推荐的人数为__1-2__人。
(二)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选拔依托及具体要求
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需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填写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二) 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三)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四)《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附件二)中的“个人出国(境)期间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究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研修计划需通过各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填写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学校审核录取及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四、资助内容
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比例共同负担。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三)身心健康;
(四)留学基金委审核申请材料时(2011年10月)年龄不超过45岁;
(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后工作未满五年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六、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应要求
(一)单位推荐材料
1.  单位推荐公函;
2.《初选名单一览表》(见附件三);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二)个人申请材料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2. 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含意向性)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科研成果清单;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准备上述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请见附件四。

七、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一)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材料清单按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二)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三)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八、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请各单位即日起着手选拔工作,于9月1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4办公室。
(二)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入选人员。
(三)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照片)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此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初审入选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并将电子版发至 whursb2841@126.com,由人事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4办公室。初审入选人员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押金二千元,按期派出后退还。

九、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管理。

十、申请及选派程序
(一)2011年10月,留学基金委审核申请材料;
(二)2011年11月,留学基金委完成录取工作,并通知各校拟录取人员名单及经费配套额度,录取名单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录取材料待各校配套经费到位后发放;
(三)2011年12月起,符合派出条件者陆续派出,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派出,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十一、联系方式
(一)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部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童辉
联系电话:68756336
 
(二)录取后的相关事宜请与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请自行登录http://www.csc.edu.cn ,浏览“基金委机构设置”查询。

印刷与包装系工作时间安排:
1 7月10日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个人材料交丁彦处。
2 9月20日前,初审通过的老师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交丁彦处。谢谢合作!20117118216511.rar
附件:一、《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二、《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
三、《初选名单一览表》
四、《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