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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3-04-27 00:00:00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3号)要求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对复试形式、内容进行科学设计、规范管理,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一般计划招生

外语:50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5分。

(二)专项计划招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外语:45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少数民族)

2、招生计划:6人(其中硕博连读生1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1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图像传播工程

3(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

材料加工工程

3(含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人)

合计

6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科研能力、培养潜力测试:

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复试小组将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4、能力测试。图像传播工程专业进行上机考核,时间为1小时。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进行实验考核,时间为1小时。

5思想政治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态度、道德品质、性格意志等方面。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笔试时间:201358下午1430

注:以上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

四、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科研能力、培养潜力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55%+复试综合成绩×45%

五、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号楼一楼会议室):

598301130

能力测试:图像传播工程专业(3号楼401机房):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3号楼302实验室):

5 915001700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时间:201358上午800

3、复试费用:复试费用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201358日上午(地点见研究生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