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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保卫部《关于加强春夏之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8 17:18:45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加强春夏之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春夏之交是各类案件的高发期,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社会治安状况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各类案件和事故呈现季节性特点和上升趋势。为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岗位、个人,形成依法依规,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各单位要及时、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确保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师生。

  一是要进行当前治安形势教育,要让师生了解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真实情况和季节特点。春夏之交,容易发生翻门翻窗入室盗窃、性侵害等案件及安全事故。

  二是要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要教育师生依法、守法,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是要进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的教育。

  要注意人身安全。春夏之交是性侵害和暴力侵财等案件高发的季节,师生夜间活动应避开偏僻、阴暗处,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女生夜间不要单独外出活动,遇突发情况应高声呼救,冷静应对。外出探亲、访友、旅游的师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点,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和水库等处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要注意财产安全。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离开住处或晚上休息时要关好门窗。不要在食堂、运动场、活动中心、教室等公共场所随意放置个人物品,离开时要委托他人看管。同时,不要随便把自己及家人的信息透露给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要注意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做到不轻信、不贪图、不惧怕、不汇款。

  要注意消防安全。天气转热,极易诱发各类火灾,各住户要对家中水、电、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家中消防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并规范使用其他电器。不生火做饭,点蚊香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和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落实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开展安全检查和巡查。要集中开展一次针对三项内容的安全检查,一是要检查师生的不安全行为,二是要检查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三是要检查影响安全的环境因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处置。

  五、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实验和生产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放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要清理、检查并妥善保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春夏之交也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相关单位和广大师生要注意防范。

  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开车外出的师生,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途中要谨慎驾驶,切忌酒后、疲劳和超速驾驶。车辆不开时,请妥善停放,切勿堵塞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和应急通道。

  七、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流动用工人员及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对流动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异动信息,并对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保 卫 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