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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与包装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6-03-08 10:06:1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晓霞

  副组长:易尧华

  成员:周翠芳、黎厚斌、吴伟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 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数

已招收推免生人数

上线

人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

082201制浆造纸工程

0830Z1包装与环境工程

55

55

80

90

325

20

11

20

0835Z1图像传播工程

55

55

80

90

305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55

55

80

90

305

18

7

4

合计

---

---

---

---

---

38

18

24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公告》与《印刷与包装系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获得我校2015年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复试录取政策按武汉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相关规定执行。

  四、调剂政策

  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双向调剂,调剂生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校内外调剂政策规定,参加调剂的考生需填写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1.接收校内调剂

  我系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需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2.接收校外调剂

  我系接收校外调剂,原则上考生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系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五、复试要求

  1. 具体安排

  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31日8:30-18:00进行,复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8:30-9:00

  资格审查地点:印刷与包装系三楼教学办公室。

  3.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为保证公正、公平性,全系考生同在一组进行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31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设2个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制浆造纸工程、图像传播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包装与环境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试题原则上采取事先印制若干套,现场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做答;也可由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随机采用对话形式进行。

  综合面试时间:3月31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 成绩核算

  (1)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线60分。

  (2)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0.15+综合面试×0.35)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系学工组负责,采取面试方式,不计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向我系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含应届生所在学校进行的毕业体检),需包括胸透、血常规等项目。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加复试的考生同时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复试成绩优异者(含推免生)可入选我系“1+4”硕博连读方案。

  十、信息公开

  我系在印刷与包装系网站上公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

  所有复试科目的成绩报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核算最后成绩,汇总核实后,4月上旬,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录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联系电话:027-68778435(印刷与包装系),027-68754125(研究生院),联系邮箱huangshu@whu.edu.cn

  印刷与包装系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