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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09:54:26 作者: 点击数:

全系相关老师:

  现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关注,如有意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3日前登录系统填报相关内容并反馈至余晔处。

  注:

  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 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青年学者项目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附:《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