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武大教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普通本科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转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二)不能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下: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专业转出与转入名额指标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及我系现有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确定原则上转入人数不低于各专业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按学科大类专业招生的为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10%,不高于各专业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按学科大类专业招生的为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30%。
三、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转出
1、系教学办公室接受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进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班级、联系电话);
2、系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转出学生名单;
3、学生将经系审批同意的申请材料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二)转入
1、系教学办公室接受转入学生的申请,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学秘书;
2、组织转入学生面试,系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3、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四、转专业时间: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六、经批准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七、本细则经系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
八、本细则由系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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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